经落实刘先生的妻子杜女士,在杜女士办理用电过户手续时,我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杜女士,原户主已办理过商业银行电费代扣业务,还需要杜女士到银行办理代扣帐号变更业务。自8月19日起,杜女士先后3次到商业银行田村网点和世昌大道网点办理变更代扣帐号业务,银行工作人员均告知杜女士:需要原房主亲自带身份证到商业银行办理代扣解约手续,否则新房主在任何银行都无法签订新的代扣协议。因原房主出差在外地,杜女士一直无法办理代扣帐号变更业务。10月12日,原房主电话告知杜女士,他已咨询过银行,不需要原房主到场变更银行帐号,杜女士再次到商业银行田村网点办理变更,银行工作人员直接依据新房证为杜女士变更了银行账号。经查询,杜女士住房已关联好商业银行代扣帐号,并于10月13日早上反馈10月份电费代扣成功。 在此期间,杜女士对商业银行业务答复口径不一致和造成自己重复往返,表示非常不满;我公司无法约束银行员工的服务行为,我们会把杜女士反映的情况转告商业银行,建议其改进服务,杜女士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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