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15〕20 号)规定,市域外居民在威海市城区工作生活,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在当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你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市公安局咨询电话:5192338。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