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院住院的患者,持当年住院病历、身份证、医保卡于规定时间将病历送至医保科。2、 未在我院住院的患者,每年11、12月到医保科报名统一组织查体。3、每位患者最多可办理3种慢性病。4、恶性肿瘤患者到南院区办理。5、已办理慢性病需增加病种,增项时间为每年12月份。6、需更改定点医院(我院转出、转入我院)的患者,应于每年12月底到所属医保机构撤销,再按程序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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