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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55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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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相邻的住宅建高楼侵犯相邻权
乳山规划局改变《乳山总体规划1990~2005》,把已经按照总体规划1995年完工的笙歌集团,2005年决定拆除,改变使用性质和规划条件,修改和变更后的规划草案没有经过听证、论证、公示,并且公认属于违法规划~遮挡西苑小区,属于违法规划,此违法规划批准,属于行政许可违法。拆除祥和小区南50米的20米高的多层住宅,就地建造高层住宅,并且占用祥和小区道路,侵犯了祥和小区居民的相邻权
 
  
回复部门: 市规划局 回复时间:2015/9/1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职责权限规定,我局将该问题转给了乳山市规划部门。乳山规划部门经过调查,做出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总体规划及建设方案等问题,乳山规划部门均按规定进行了编制、审批、公示,并在做出香榭里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前按程序组织了听证会,相关利害关系人亦未对项目建设提出有法律依据的任何异意。乳山规划部门认为不存在行政许可违法和侵犯祥和小区居民相邻权的问题。
   鉴于乳山市规划部门已按程序为该项目办理了规划方面的许可审批手续,若居民对相关解释仍有异意,建议居民可依法依规,通过法律等渠道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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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5220 ·网友:王华, ·留言时间:2015/9/19

留言:【【一】】、我国《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住宅至少有一个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在威海应该是间距系数1.68.威海采用1.55。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侵害了居民的权益和健康!
【【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1.52基地的建筑物不得影响其他场地内建筑物的采光标准和日照标准
【【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5.1.3.2半数以上居室不少于冬至日1小时的采光标准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修改版(城乡规划部分)规定,城乡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人均少于25平米,山东省规划条例规定不少于100~120平米,导致威海地区违法规划有了合法的保护伞。高层建筑南北布局时,间距0.7倍楼高,东西布局时,楼间距为0.5倍楼高!威海规定高楼24~100米高度的高楼间距36米违反强制条文
【【五】】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上级机关和政府具有责令依法改正,自错自纠的责任和义务

留言编号:5221 ·网友:王华, ·留言时间:2015/9/19

留言: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属于程序违法。应该依法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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