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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52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9/11
网友:
对13427问题回复的疑问
市发改委对1342号问题回复,“由于地方发改部门与国家、省发改部门职责范围不同,对市物价局并无监督管辖职权”。但事实上,威海市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公示网上,明确显示威海市粮食局、威海市物价局是市发改委的下设机构。既然是下设机构,市发改委肯定对其由确凿无疑的管辖权,怎么能说没有管辖权呢?是市物价局不讲组织纪律、政治纪律,还是发改委在推脱?这种降低取暖费标准、利市利民的好事有什么好推脱的呢?再说,人家潍坊降低取暖费就是市级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15/9/16

网民朋友:
   您好!
   虽然全市的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公布,粮食局、物价局被列为市发改委下设机构,但目前还未正式进行划转,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还是由粮食局、物价局独立开展,目前我委对其没有管辖权。关于您提到潍坊的情况,各地级市的具体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在不同的地级市相同单位的性质也有所不同,还望您能理解。您的问题我们已经转给市物价局,请联系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5231697)。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您留下联系方式或来电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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