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区分局怡园派出所调查了解,林先生购买了昌鸿E区13号中单元顶楼东西两户,东户出租,承租人已申报暂住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西户林先生一人自住,养了一条大型犬。民警向其宣讲了威海市养犬管理规定,该表示近日正在联系狗的安置场所,将尽快将狗搬离。高区分局养办会同怡园派出所也会继续关注该举报事项,联系电话:56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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