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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50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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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鸿小区E区13号楼2单元养狗的问题
昌鸿小区E区13号楼2单元顶楼住户,把自己的阁楼装修后,租给他人,以前好像有人投诉过,后来说没发现养狗的,今年再一次如此,住户在顶楼养了几条狗,有大的,也有小的,每天下楼放出来拉尿,有时拉到楼道里,大狗碰到住户下下楼时,大家都害怕,狗毛也是到处都是,住户也向物业反映过,是不是有文件规定,不允许在小区内羊大狗,请你们管管吧,也不知把阁楼间隔出租,跟旅馆似的,这样允许吗?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5/9/23

经高区分局怡园派出所调查了解,林先生购买了昌鸿E区13号中单元顶楼东西两户,东户出租,承租人已申报暂住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西户林先生一人自住,养了一条大型犬。民警向其宣讲了威海市养犬管理规定,该表示近日正在联系狗的安置场所,将尽快将狗搬离。高区分局养办会同怡园派出所也会继续关注该举报事项,联系电话:56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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