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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47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9/7
网友:
车辆刮擦,交警不管还让开走。
你好:
环山路、天东西的红绿灯十字路口处,早晚上下班一般都有交警。2015.09.07早晨,车辆发生刮擦事故,交警刚好在现场执勤,没有询问事故原因,也没有进行任何处理,而是让车主将车开走,说是别妨碍交通。
我想知道,这样的事故不属于交警管辖范围吗?
我在其他路口看见发生事故,执勤交警都是积极处理拍照,判定责任等等。
难道轻微事故就不用管了吗???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5/9/11

您好,如事故有明显责任定向的,属于快速理赔情况的,为不堵塞交通可以到路边做进一步处理;如事故责任不明确、有争议的,应该拍照取证,要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而定。因留言人无联系方式,无法了解具体原因。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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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交流

留言编号:5156 ·网友:一市民, ·留言时间:2015/9/8

留言:这位网友,当时是上班高峰期,你的车辆只是轻微刮擦,只要自已拍几张照片后开到道边等候保险公司来处理就行,没必要让交警处理,交警来处理必定将双方车辆拖走,何苦呢?何况你没有打电话报警,交警一般不会管的,让你们私下处理就是了。你在道中间,多阻碍交通啊,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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