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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451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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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和街道东河北彩凤山城小区擅自将小区公共用地平为停车场
田和街道东河北彩凤山城小区,没有业委会 没有经过过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擅自将小区公共用地平为停车场并出租给个人使用,不租车位的业主被物业公司纠集的社会闲杂人员以暴力阻挡门外已经发生多起暴力事件。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5/9/6

经了解,该区域一期生活小区12栋楼初始未全面硬化,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居民反映强烈,社区居委会于2013年投资300余万元改造污水管网系统,协调热电集团进行暖气供应,对所有楼道进行了重新粉刷,完成了老区的路面硬化,保留了规划绿地,划设了停车位。
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汽车的,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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