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该区域一期生活小区12栋楼初始未全面硬化,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居民反映强烈,社区居委会于2013年投资300余万元改造污水管网系统,协调热电集团进行暖气供应,对所有楼道进行了重新粉刷,完成了老区的路面硬化,保留了规划绿地,划设了停车位。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汽车的,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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