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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34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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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交大巴阻挡视线闯红灯
我在古寨东路与文化东路路口路南左转到文化东路,被前方公交大巴阻挡视线。红灯亮起时,恰好前轮压线。被电子眼拍下,并处以罚款200元,扣6分。这本是无意闯红灯,并且有客观条件影响,无法看到红灯,跟车闯了。在交警二大队和交警支队技术科申诉,回答都是我跟车太近。事实情况是,跟车7、8米距离,根本无法看到红灯。请交警支队给予客观答复。查看网上其他城市,这种情况下非故意闯红灯,都能免于处罚,为什么威海不考虑驾驶员面对的实际情况?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5/8/27

经落实,来电人驾驶车辆随在公交车后,当红灯亮起时,驾驶人驾驶车辆越过停止线后继续行驶,被电子眼抓拍。驾驶人此行为依据相关法律属于违法闯红灯,违法事实存在,固不可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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