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7日上午11:10,我院学生工作处分管学生公寓的王老师致电网上留言的新生。根据电话了解,该名新生从“威海职业学院贴吧”上看到我院关于学生公寓、学生用品基本情况介绍,认为“新生必须购买学校发放的床上用品,这项要求不合理,她本人希望自带床上用品”。针对该名新生的部分质疑和要求,我院王老师给予该名新生的答复如下:1.该名新生尚未收到我院《录取通知书》,并未看到与《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的《威海职业学院 威海市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学生用品基本情况介绍》,该名新生只是从“贴吧”上看到的片段信息,并没有认真阅读,也没有清楚掌握我院关于学生床上用品购买的要求。2.《威海职业学院 威海市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学生用品基本情况介绍》上说明:根据《质检总局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的要求,在山东省高校学生床上用品集团招标采购目录上,我院统一采购质优价廉的学生床上用品。为便于学生公寓标准化管理,我院原则上要求每位新生均使用统一采购的学生用品,如有特殊情况需自带床上用品的同学请于8月20日前电话告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等与学院采购要求一致,并在最后印有《学生用品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联系电话及联系人。3.该名新生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按照《学生用品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自带床上用品,并在规定时间内,电话告知我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我院联系人孙老师负责备案,为该名新生办理有关手续。4.每年10-11月份,省教育厅、省质检局、省纤维检验局联合组织到各高校抽检床上用品。为保证我院床上用品全部抽检合格,我院需严格检查新生自带床上用品的规格及质量。因而该名新生报到后,需将自带床上用品交由孙老师检查,经查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带入学生公寓使用。给予答复后,该名新生表示“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认真阅读《学生用品基本情况介绍》,再做是否自带床上用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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