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联系反映群众,无法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只能对我局注册登记依据的法规政策进行说明,如果经营地址为草厦子,根据《威海市市区储藏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登记过程中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新建住宅小区的储藏室禁止改变使用用途,不得用于居住、经营。二是已用于经营、但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储藏室,立即取缔,责令恢复原状。三是已用于经营且各种审批手续齐全的储藏室,本着“尊重历史、逐步规范”的原则,逐步予以取缔。四是禁止利用小区储藏室开设网吧、金属加工等对群众居住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经营项目。另外,2014年登记制度改革后,国务院关于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管理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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