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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320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8/6
网友:
急追讨房款
我买的凤林顶账房,由于房款不够付给房主,所以通过公积金贷款15万至凤林房地产,直签的预售合同,2015年5月4日款被拨到凤林房地产,多次要款至今也未给我,我不仅欠着原房主的房款,每月还要还着贷款,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压力很大,所以求助通过行风热线帮我讨回房款。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15/8/10

因你购买的系顶帐房,虽然将首付款交给了原房主,但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由其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后,所贷的房款银行将直接打到开发商帐户中,开发商应将此款项转给原房主。也就是说,开发商无权取得该项房款。若开发商拒付,可通过诉讼维权。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拨打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我们将为您提供进一步的咨询服务。感谢您对威海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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