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发放工资条的问题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经区人社部门责令威海昌星电子有限公司改正支付职工工资时不提供工资支付单的规定。该公司整改后答复:每月10日发放工资,工资支付单将以信封形式发放给个人。二、请假用特勤顶的问题公司负责人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会尽量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将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职工请事假的工资,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