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区市政答复:威海电视台东的南北路及寨北小区内的东西路均不属于市政道路。属于区间道路和小区内道路。按产权属地管理原则应由怡园办事处组织修复,区间道路应由产权单位出资自行修建。政府不承担任何改造费用。电视台东侧第二条小路,也就是民政局西侧道路,是民政局出资修建的,不是政府出资修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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