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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10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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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高区市政领导电话咨询
今天高区市政刘同志来电话了解庙耩路59号楼平改坡情况,我将2013年大市房管局答复复制如下,请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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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665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3-10-22














网友:


咨询平改坡











咨询一下,什么样的屋顶符合平改坡范围,全市是否有统一标准可供各区遵照执行?

回复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回复时间:2013-10-23
目前,市中心区平改坡工程已停止实施。按照2012年以前中心区平改坡实施的标准是主干道两侧、平顶或小半起脊、屋面破损漏雨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老旧住宅屋面。

以上答复,符合59号楼平改坡政策。请高区市政处核实、帮忙解决,居民多谢了!



 
  
回复部门: 市、三区市政处 回复时间:2015/7/31

根据高区建设局对我区平改坡的定义,屋顶只要有脊的楼房均视为坡屋顶,即不做平改坡处理。因为该楼东西两侧均有屋脊,故该楼不能作为平改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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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5131 ·网友:, ·留言时间:2015/8/18

留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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