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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87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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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房门前被占,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你好,我家门市房位于大地公寓二号楼,门前被物业盖的铁皮房占领,铁皮房方方正正挡我家房子,铁皮房与我房之间留有走道的地方,多少年以来也没交物业费,现在物业换成铁皮房的管理者要求交物业费,我个人认为我的门前你用了,本身影响我生意,而且剩个走道地儿,我自己每天扫,不需要交物业费。烦请处理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5/7/13

经查,该区域已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未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属于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
  依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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