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在鲁东驾校报名学习驾照,2014年8月考完科目一,9月份考完科目二,科目三一直拖到2014年12月份也没考,2015年我公司派我到外地出差,4月份鲁东驾校电话通知我今年12月份必须考完科目三,我回复说;我在外地出差不能回去学,他们说有时间回来改一下信息,7月4日我请假回威海到鲁东驾校,他们说要么退学要么尽快学车12月4日前就取消我的学员资格。我查了一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32条里面明确规定学员有效期限是从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计算3年的,鲁东驾校的做法是否违法?我该如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