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二胎不属于晚育因此产假为90天,其中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2、领取生育津贴请到缴纳生育保险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携带以下资料: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原始发票丢失的提供原始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医院财务结算章;男女双方身份证;女方社会保障卡;《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属于难产的,需提供难产证明以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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