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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62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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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医保问题
事业单位医保账户,单位每月划转50多,个人每月缴纳70多,请问这样符合国家规定吗?经百度查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这样算,单位缴纳费用应是个人缴纳费用应该是3.75倍啊。
 
  
回复部门: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15/7/6

根据《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威政发〔2008〕10号)的规定,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职工本人缴费基数作为计算基数,按不同比例计入个人账户:不满46周岁的,按1.5%计入;46周岁以上的,按2%计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余部分,计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以本人缴费基数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比例计入个人账户,不满46周岁的,按3.5%计入;46周岁以上的,按4%计入。本人缴费的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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