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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59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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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证明的问题
我家的小孩需要做呼吸道的手术,去烟台毓璜顶医院问了需要1万元手术费,然后去住院准备做手术,但是到荣成市人民医院开转诊证明,去了两次医院就不给开,说是威海的医院都可以做这种手术,只有在外地突发脑溢血才给开,其他的病都不给开。另外我们也咨询了在荣成做类似的手术费,被告知需要4万元,我很想知道,谁肯花4万元在一个不靠谱的医院给这么小的孩子做这种手术?凭什么不给开转诊证明,就是为了将医保的钱划到自己的医院?做一个同样的手术花4万,医保报销3万给医院?
我就想咨询一下这个转诊证明给开和不给开的界限怎么界定?难道就这个开证明的人全权说了算?他说不给开就不给开?还是要给红包才能给开?我们患者的权益怎么维护?
之前我咨询过这个问题,但是给我的答复我不满意,给的电话也不是稽查科的电话,而且好不容易才能打进去,又重新给的电话也打不进去。
 
  
回复部门: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15/7/6

已与来电人电话联系,来电人的孩子在荣成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需要做呼吸道手术,已告知来电人威海市自今年放开20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任意选择医院就医,来电人的孩子可到威海市较高水平的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和治疗,如经治医院无法治疗孩子的疾病需转外就医的,需经本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经治定点医疗机构批准,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未经批准和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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