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养狗必须进行狂犬病免疫,根据《威海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养殖的犬只应当进行狂犬病预防接种,经预防接种后,由动物诊疗机构出具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威海市区免疫地点如下: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新区草庙子畜牧兽医站 草庙子镇驻地 5584679 新区苘山畜牧兽医工作站 苘山镇驻地 8545505 新区汪疃畜牧兽医工作站 汪疃镇驻地 8561025 环翠区动物疫病预防控中心门诊部 环翠区统一路254号5223747环翠区精灵宠物店 青岛中路三角宾馆西500米 18660374679高区爱麒宠物医院 世昌大道万家疃148-7-6号5620167高区初村畜牧兽医站 高区初村镇政府驻地 5704254 经区米果宠物诊所 经区海滨南路皇冠别墅小区一区6-6号 5997319,15098156259 经区阳光宠物诊所 经区大庆路176-14-3 经区自然宠物诊所 经区馨安苑10-1号 5923776,15263116567 具体免疫程序和时间按不同种类不同厂家疫苗说明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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