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农合政策规定:纳入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5%,威海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本市以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为30%。现行政策规定: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分两个档次,每人每年100元(一档)和250元(二档)两个缴费档次。缴费标准1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年度报销医疗费最高纳入额为20万元;缴费标准25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年度报销医疗费最高纳入额为30万元;按照250元标准缴纳的,超过4万元至3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均为70%。经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对相关政策解释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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