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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229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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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和强制加班
我们单位从上月开始就因为清明节休假三天而将每月10号发底薪拖到13号发放,这个月又说了,因为五一休假三天所以这月还要拖到13号发放,而且从来都是晚上9点左右发放的,还说了,以后都要这样,只要有休假,都要拖延发放。因为我们是业务员,所以工资分为底薪加提成,一开始,提成是18号发放,现在又拖到25号发放了,照着这趋势,下个月20号是端午节,我们的提成有可能要28号发放了。而且单位因为给我们定的业绩没达成,晚上强制我们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周六和周日也经常加班,从来也没有过加班费,我还记得元旦三天假期的时候,我们只修了前两天,第三天就上班,也是从来没有过一分钱的加班费。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5/5/14

经查,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0日,总公司位于北京市,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咨询等业务,现有职工人数52人。
1、关于拖欠工资及提成问题。该单位清明节及五一休假期间,因适逢休息日等原因,确实存在推迟发放工资问题。对于调整提成发放时间问题,该公司将提成发放时间更改为25日,但未及时通知到全部职工,由此引发个别职工不理解。对此,高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该公司,并责令其对工资及提成发放期限进行整改。
2、关于未支付加班费问题。该公司工资薪酬分为底薪和提成两部分,其中提成的多少与职工发展客户的多少相关联。部分职工为赚取更多提成,通常会在晚上以及周末时间,自行出去开发客户。通过对部分职工进行走访调查,职工均承认加班属于自愿,单位并没有要求职工必须加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职工对此异议,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其他途径解决。
目前,高区劳动保障监察正在对该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已将处理情况告知网民“王燕”,其表示理解。如果网民“王燕”认为其合法权益仍受到侵害,可以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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