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咨询人提出的问题,威海市烟草专卖局安排市区局专卖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了解,电话咨询人想利用公厕开办商店经营卷烟。依照《威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试行)》(威政办发[2009]9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设立镇、自然村零售点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为10平方米以上。由于实地测量该经营面积仅有7平方米左右,因此不符合合理布局要求,无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该咨询人对执法人员的答复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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