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因此,通过互联网经营烟草专卖品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微信是互联网自媒体的一种,通过微信卖烟显然是违法的。我们也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向烟草专卖局举报此类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13。 根据以往我们查获的通过微信非法经营卷烟的案件看,绝大多数都是售卖的假烟和走私烟。作为消费者购买烟草专卖品应当到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家购买烟草制品,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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