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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10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4/22
网友:
关于停薪留职政策的咨询
国务院网站近日刊登了一篇名为《新华网评:珍惜令人羡慕的“离岗创业”之路》的文章(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2015-04/22/content_2850890.htm),文章指出,中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请问威海现在有没有类似“停薪留职”、“离岗创业”的政策规定?这项政策什么时候可以落实到威海?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15/5/6

您好!威海市人民政府2013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威政发〔2013〕78 号)规定:“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辞职、辞聘创办企业或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3 年内如本人要求回原单位的,经单位同意且有编制岗位空缺的,可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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