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威海市人民政府2013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威政发〔2013〕78 号)规定:“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辞职、辞聘创办企业或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3 年内如本人要求回原单位的,经单位同意且有编制岗位空缺的,可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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