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作人员落实处理情况如下: 1、针对威海市康益固体废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未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目前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于3月26日对该单位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已签收。 2、鉴于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被处罚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0日内应当将罚款交至罚没专户。如单位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威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如威海市康益固体废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对违反《住房公积金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不进行整改,对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申请至少要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个月后进行。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