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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204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4/15
网友:
农民请求政府给予耕地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非常感谢政府给予公民这样一个平台,解决民生问题,2004年,我丈夫因志愿兵转业回村,随后我和女儿的户口也随丈夫迁回村里,因之前村里没有我们的户口所以没有分到土地,之后村里有28亩机动地被当时书记非法承包给闫某,后村民法院上高与已追回,2015年初村里重新分配土地,按照国家土地政策我们回家要我们一家3口的土地,现任村长李延志把调整出的土地用于墓地,并把刚回归村民的28亩土地非法承包给天津老板种茶,对此,乳山寨镇相关领导予以包庇,请有关领导核实,及早分与我们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让我们得到应有的权利。
 
  
回复部门: 市农业局 回复时间:2015/4/23

隋爱华女士:
你好。你通过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你丈夫乔春臣士官转业,国家已给予安排工作,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规定,不应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你与孩子属于你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你村(乳山寨崔家沟村)现有机动地20多亩,未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标准。经村党员、村民代表讨论通过,该地块现已出租,可待出租合同到期后,由村两委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机动地解决新增人口的方案。
四、关于你反映的耕地改墓地的问题不属我局职责范围,建议到国土部门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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