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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83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3/29
网友:
房产证没办理,新生儿怎么落户?
您好!我是外地户口,我媳妇是威海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地在高区,在虎山买的房子,已入住。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2015年3月12日我儿子出生,想直接将我媳妇儿的户口迁到虎山,一并给儿子上户口,以便就近入学,能不能办理?如何办理?请告知,谢谢!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5/4/2

按照《山东省集体户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新生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由于王先生的住房暂时未办理房产登记,不具备落户条件,建议王先生将孩子的户口随其落入家庭户中,待王先生取得房产证以后,可将其孩子户口迁入到住房内。
经解释,王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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