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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71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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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新和家园的开发商不负责,未达标就交房
我是柳林新和家园26号楼的业主,作为开发商的凤林房地产在未达到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逾期交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对业主进行了草率交房,并给我们业主带来了诸多问题,我们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仍未给予解决处理。具体问题如下:
1.26号楼门前两米处有一钉子户,在一单元门前挖了一大壕沟,进出楼道都得需要踩着一块大石头才能通过,严重影响了我们业主的出行。如此不便,如果摔倒了谁负责?
2.由于钉子户的存在,26号楼整体位置向南挪了,与前排的楼间距缩小,直接影响到我们的采光,要知道前排同样是17层的小高层。
3.到目前为止,开发商交钥匙已经过去5个月了,楼道内电梯及楼宇电话仍未安装,单元门前路面仍未硬化。
以上问题,我们多次找过开发商,开发商总是一再敷衍,一直不给解决。这是关系到业主们安居乐业的大事,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回复部门: 环翠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5/3/27

1、关于大坑问题,之前因未拆民房户阻挠施工,现已平整好。
3、关于电梯问题,目前开发商正在积极办理安装工作,完成后需由市质监局进行验收;关于楼宇电话问题,已督促开发商尽快进行安装;关于道路硬化问题,现正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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