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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