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诸往大院村,1984年底分给农户果园耕地或荒地荒沟,【每人果地耕地0.3亩或者荒地0.9亩,或者荒坡1.5亩】 村统一规划,按照人口平均分配,抓阄决定位置,村统一分给农户苹果苗,农户自己栽种嫁接打药施肥自己管理,本人与父母3人分得荒地1.5亩荒坡2亩,共3.5亩,经过父亲十年劳动,3、5亩红富士果园开始开花结果!
我一个亲姐~陈桂芹,1981与同村村民结婚。 1998年1月5日,姐夫没经我家同意,私自把我家果园给了村民陈飞,陈飞拿了我家果园,私自办理了他家的土地承包权证。 陈飞既没有我家的流转协议,又没有征得我家口头许可,我家没有做主动放弃的书面和口头申请。 农业局诸往土地经管站的于站长,告知二轮承包按照一轮承包确权,已经把政策法律法规通知到大院村,大院村委至今没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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