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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57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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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贵和花园物业管理混乱的问题
已于2月27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反映,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答复,只好再次重申。贵和花园一期楼房销售时明确告诉业主小区内没有地上停车位,很多人都花了6万或者是更多的钱购买地下停车位,小区建成后在小区主路两侧规划了停车位,后来为了规划更多停车位,改为一侧斜停,费用由原来的60元/月调到80元/月。
1.地上车位重新规划前,部分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因为开发商承诺无地上停车位的事情进行了抗议,将车辆停放在小区的北大门口,阻碍业主车辆进出小区,后有人报警也没解决问题,期间还有业主反映,个别业主认识物业的人员,没有停车位也能停到小区里,有车位不缴费也能停到小区内,此事后小区地上停车位有半年多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地下停车位在2012年10月份正式启用,不管业主用没用,只要办理进出小区的蓝牙,都从2012年10月起按照30元/月收取了一年的管理费,之后由于上面提到的业主闹事等原因,一直没有收取管理费,期间地下车位没人收拾卫生。年前,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更换了蓝牙路障设备,业主原来的蓝牙不能进出小区和地下车库,物业要求缴纳之前的车位管理费才给升级蓝牙,不缴纳管理费的车主不让进入小区。地下车位的业主不是不缴纳管理费,主要是当初承诺没有地上车位,且规划地上车位后管理混乱,大家普遍认为权益被侵犯,对此如何解决,地下车位业主应该从何时缴纳管理费?更换蓝牙路障设备的费用从哪里出的?设备是真坏了还是为了收费特意进行更换的?为什么没征求业主的意见?
2.车位规划后小区内主路由双向通车变为小区内单向通车,业主为了方便很少有单向行车的,小区内的交通非常混乱,同时小区内的小孩和老人比较多,非常容易出现交通事故。按照有关法规,小区内主要通道规划地上停车位应该有规划部门的许可证,咨询物业只说了已征求业主同意,即使业主同意是不是也应该办理规划手续?地上车位的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是否开设专用储户?可以用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维修,公共设施包括哪些?单元的楼宇门算不算公共设施?
3.地上车位规划后,物业对管理费进行了公示,部分业主发现车位收入与实际不符,要求罢免原来的业主委员会,但到目前为止咨询物业,物业回复还没有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
希望得到的答复不是应付老百姓的官话、套话,看到的是真心为百姓办事的态度和行为。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5/3/10

针对贵和花园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混乱相关问题,我办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业主反映地下车位管理费收费时间不合理、保洁不到位的问题
贵和花园地下停车位于2009年陆续出售给业主,并自2012年10月开始统一收取停车服务费,地下车位停车服务费执行威价费发[2010]12号文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已出售的地下停车库(位)不得收取停车费,可收取每车位每月30元的物业服务费,用于卫生清洁、照明、停车场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秩序维护等。”停车服务费根据业主拥有车位情况并自开发商交付业主之日起即可收取,物业公司的停车服务费收取时间符合相关收费规定。
威高物业服务公司自接管之日起,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约定,履行卫生保洁、车库设施维护保养、照明、秩序维护检查等服务。如业主发现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可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监督企业整改。或直接向威高物业服务公司反映(电话: 5809189),也可以向高区物管办投诉(电话:5629616)。
二、关于业主反映地上车位的相关问题
贵和花园小区开发商移交地上规划内停车位71个(有一个曾用于停放自行车),随着业主入住户数及车辆的增多,车位满足不了业主停车的需求,物业公司曾根据业主的需求在小区共有道路直线划车位并于2012年10月办理车位租赁手续(租期一年),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40元/月/个)与停车服务费(20元/月/个),由于后期入住业主增多,车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不少业主投诉说有家不能回,曾出现车辆堵门的现象,因此2013年9月车位租赁合同到期业委会进行业主问卷调查时,业主就车位重新分配未形成统一意见,物业公司采取的车辆管理措施是,地下按原规定执行,地上根据业委会与业主的最终意见进行管理,在最终意见确定前约半年多的时间,凡是业主的车辆均可进入小区停放在地上车位,地上车位场地使用费及停车服务费暂不收取,时间约半年左右。
2014年5月,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业委会再次问卷进行业主表决,最终根据表决意见,贵和花园公共道路停车位改成斜划线(92%业主同意,利用小区共有部位道路设置停车场地并收取费用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并开始实施分配与管理,物业公司自6月1日开始按约定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停车位收费标准为80元/月/个,其中车位场地使用费65元/月/个、停车服务费15元/月/个。
规划文本批复的停车位租赁费收益归房地产开发商,公共道路停车位场地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属业主收益部分,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财务设专户管理,并根据约定支付共用设施设备维护费用,且业委会在小区内进行过收入公示,公共道路划车位105个,年收入81900元(因临时加划一个车位开始未计入,曾公示过104个车位的收入,后做调整),收入与实际相符,物业公司财务可提供收支明细。
三、关于业主反映小区蓝牙及公共设施维修费用的问题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详细的说明: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单元的楼宇门属所在楼所在单元的共用设施,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2014年6月,经业主大会的决定,利用小区共用部位产生的收益,可以用于小区楼宇门的维修(不包括材料费)。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过保修期后的大中修费用可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业主共有部分使用产生的收益也可用于大中修费用。贵和花园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已过保修期,自2014年10月份,贵和花园车辆道闸智能系统主板及线路老化等故障,多次出现不读卡、不落杆等现象,针对道闸智能配套系统存在的问题,正常情况下,此费用需从专项维修资金列支或经业主同意从全体业主收益(如非规划内车位场地使用费)中支取,由物业公司沟通业委会在小区进行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并办理相关维修事宜或根据相关约定进行维修,并就费用支出进行公示。因急需维修,而专项维修资金申报期限长,物业公司现行垫付此费用进行维修,在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由业委会在小区进行公示。
停车智能化系统修复后,需对蓝牙进行系统升级。如果业主未按期交费,物业公司停止未交费的业主继续使用蓝牙,下一步,物业公司表示会就此事与业主进一步沟通,取得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四、关于罢免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事宜,《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请当事人到高区怡园办事处、陈家后沟居委会以及高区物业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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