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新民诉法解释,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给付为货币的,视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直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有律师为你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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