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招工档案的丢失需从初次就业的用人单位开始补办。先确认初次就业的用人单位(首次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属于哪个市区,就在该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补办手续。之后工作单位变动的,通过办理调动手续转到新的用人单位。办理就业手续所需的材料为:招用人员花名册、招用人员登记表、一张2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外地育龄妇女还应持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上述材料到单位同级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经电话联系,咨询人表示已明白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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