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王先生所提供信息,询问的应该是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问题。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制度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7 号)有关规定,具有威海市户籍、年满60 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于每年4 月1 日至5 月31 日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每人每月80 元的养老补助金,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区市卫生计生部门复核确认,最后由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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