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及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后需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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