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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331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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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竹岛派出所民警不给立案
菏泽的来威工作,在塔山中路181号居住,2014年10月份自行车丢失去报警反映问题,北竹岛派出所民警警号056003民警,不给立案,还把丁先生推出了派出所,态度恶劣,并且踢人。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5/2/6

经环翠分局调查了解,丁先生并未到竹岛派出所反映自行车丢失问题,且竹岛派出所无056003警号存在,故丁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若丁先生有其他问题,可到环翠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反映。经反馈,丁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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