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外派劳务工作的关注,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自2007年4月,我国商务部与韩国劳动部签署《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后,通过确定的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执行机构(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已累计向韩国派遣务工人员3000~4000人。目前赴韩国务工仍由国家选定的吉林省对外经济合作事务中心、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及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等4家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地方公共机构按照区域划分方案分别负责受理归口省份劳务人员入韩手续,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介入,包括具有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企业。现如有想报名赴韩国务工的,可通过商务部官方网站了解赴韩务工有关规定,按照程序通过上述4家机构报名考试派出。有关问题也可电话咨询威海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咨询电话:589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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