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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300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5/1/28
网友:
关于天燃气停供问题
我住的楼区进行天燃气改造,换表后,工作人员讲,我家的燃气灶没有安全熄火装置,因此停止供气。客观讲,落实安全是好的,但此种处理方法是否侵权?燃气公司的权限是保障什么?燃气灶用户已经用了多少年了,要换新的,也得给时限哪!停气,是否让人感觉有推销本单位产品的嫌疑?何为方便用户?
 
  
回复部门: 港华燃气公司 回复时间:2015/1/28

您好,我公司投入以大量的人力、物力为旧小区进行改造,为您提供一个安全的用气环境,改造同时消除户内然隐患。您家中的燃气灶具不带有熄火保护装置,存有安全隐患,需更换后方可通气。您可以到商场购买正规厂家的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如家中无隐患,可安排为您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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