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乳山市建设局: 我是乳山市滨海新区月亮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1号楼1单元619号业主邓德宗。 该楼盘的开发企业是威海华油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13年8月正式向我移交房屋,但是当时并未出示“两书一证”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因为我知道,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建筑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证》,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等证件的。 之前,你们已经答复我,该楼盘的开发商威海 华油公司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是2014年12月30日才办结的。并且你们还告知我,原因是开发商威海华油公司没有交齐国家规定的必须由开发商递交的书面资料和材料等,也就是说是华油公司的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办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从而直接导致不能及时办结房产证等。 现在,我与华油公司就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W1203256)出现矛盾纠纷,我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被长期拖延,从而直接导致房屋正式移交以后超过一年仍然不能办理房产证等。这已经侵犯和损害了我作为买受人的切身利益,我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我的合理的 经济损失。 故而特此向你们申请一个由你们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书面证明,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结是开发商华油公司自身的原因导致的. 请贵单位予以研究解决为谢! 此致敬礼! 乳山市滨海新区 月亮湾社区 锦绣花园小区 1-1-619号房 业主:邓德宗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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