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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271 发表人:门三   发表时间:2015/1/25
网友:
咨询土地补偿款问题
今年经区泊于镇的屯侯家、寨子东、岛邓家、金鸡四个村是首批要进行拆迁安置的村庄,说是建逍遥河社区,我想问一下,省政府批复130亩地补偿款是如何发放一亩地多少 具体怎么发放是按年发放 还是一次性发放,果树地怎么补偿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回复时间:2015/1/27

  经区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到网民,就其咨询征地补偿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答复如下:
  1.经省政府批复的130亩补偿费是一次性拨付到被征地村委。
  2.征地补偿标准:农用地4.2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农用地的80%,即4.2万元/亩*0.8=3.36万元/亩,果园地补偿4.2万元/亩。
  3.果树补偿标准:目前经区管委对果树补偿标准:盛果期49800元/亩,初果期31800元/亩,衰果期24000元/亩,幼树4800元/亩。
  网民对上述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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