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有用电优惠,具体规定如下: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返还由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协同完成,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在册户数,由省财政部门逐级拨付,随低保金一并发放。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认定及退费,市电力公司不参与任何操作。吕先生是农村低保户,按照相关政策可以享受用电优惠,用电优惠由民政部门随低保补助一并发放。吕先生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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