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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166 发表人:行风电话   发表时间:2015/1/15
网友:
邮政公司寄递的普通信件一直没到
一个月以前,邮政公司寄递的普通信件,一直没到,相关的邮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丢失邮政公司该如何赔偿?普通信件和挂号信有什么区别
 
  
回复部门: 邮政管理局 回复时间:2015/1/21

您好,根据《邮政法》第五章 损失赔偿的规定: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另外,以下情况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现在有人投诉平信丢失:
一是督促企业服务质量改善,提高责任意识。
二是消费者如果要寄重要的东西,尽量选择能够查询的挂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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