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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109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5/1/9
网友:
公章,营业执照丢失,工商部门不给办理营业执照
管理不善,公司公章和营业执照都丢失,已经登报,但是经区工商部门不给补办营业执照。
 
  
回复部门: 经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5/1/14

去年12月,有一位王女士来我局窗口要求补办威海绿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我局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规定,要求其提交: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2 、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等登记材料,但王女士表示该公司印章也丢失了,无法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后因考虑到企业在公安部门补办公章时也面临需要先办营业执照的问题,为解决企业的困难,我局提出让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说明情况,但王女士又一次表示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因之前发生过其他企业的工作人员在未经股东会及法定代表人同意的情况下,冒领营业执照导致经济纠纷的案例,我局本着为企业负责的原则,没有受理该企业补办营业执照的申请。以上情况我科己于12月2日书面汇报过,并建议: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说明情况,与公安部门协调同时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公章的挂失补领手续。
现在该企业又一次通过热线反映情况,我科与其联系后,该企业王女士表示己与公安部门沟通,公安部门同意只要工商部门出具盖有公章的企业信息查询单(目前我局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单都是加盖档案查询章),就可以给其补办公章,企业拿到补办的公章后就可以到我科窗口依法办理执照补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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