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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093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12/25
网友:
关于拆迁补偿费问题
临港区草庙子镇拆迁标准:1、不要楼房要补偿款的或者要楼房后的剩余面积按照2200/平米给付,要楼房但面积不够的要按照2800/平米给政府,请问这是不是霸王条款。
2、山东省政府都下文通知了拆迁补偿款不能低于同区位商品房价格,这个2200标准是不是太低了,远远达不到临港区商品房在售价格。
3、临港区拆迁房分为70-80,80-90,90-100三种户型(除去公摊面积据说最大户型也才70左右,面积全给了公摊了)我一套180平的房子要两套补偿房的话只能有一套有房产证,另一套所有费用都要算自己的。我们农民本来就 没多少钱,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政府这么三弄两弄,我们的生活就更加拮据了。
希望政府能响应习主席和李克强总理的号召,多为民做实事,切实让农民唯一的一点补偿达到标准、落实到位,多让利给百姓,而不是让开发商弄了一大堆公摊去糊弄百姓。
 
  
回复部门: 工业新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5/1/7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临港区旧村改造政策是按照村民宅基地面积1:1进行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或选择产权调换后剩余面积均按22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同时规定超出安置房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仍按照2200元/平方米计算,但对超出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才按照2800元/平方米计算。二、货币补偿2200元/平方米是按照宅基地面积来进行计算的,而非按实际拆迁房屋面积,折合房屋面积实际上高于市场价,这是让利于百姓的具体表现,我区实施旧村改造以来一直按此标准执行。三、临港区安置房建设以小高层为主,公摊面积相比多层结构略大,但签定协议前已征求过村民的意见。对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办法规定仅对第一套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其余房屋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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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2573 ·网友:刘, ·留言时间:2014/12/26

留言:这事是肯定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留言编号:2578 ·网友:不拆不行, ·留言时间:2014/12/30

留言:应该按统一价要么2200要么2800,来拆迁,不应与民争利!啊!

留言编号:2580 ·网友:求公平, ·留言时间:2014/12/31

留言:庆幸吧他们没请河南艾滋病拆迁队来就不错了,多少分给你一点就知足一吧

留言编号:2588 ·网友:, ·留言时间:2015/1/4

留言:为什么不回复

留言编号:2589 ·网友:, ·留言时间:2015/1/4

留言:他们会有很多理由的来回复你

留言编号:2592 ·网友:公仆, ·留言时间:2015/1/7

留言:算来算去吃亏的总是老百姓。我不知道公仆们是替开发商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我们将试目一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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