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线后,经区建设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情况核实。据查,阳光小区是威海的顺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10号楼701室业主为于泽国。2013年3月,接到当事人投诉后,经区质监站组织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现场查看检测,认为裂缝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穿线管敷设于楼板中,应力相对集中产生收缩裂缝,不影响结构安全,但需对裂缝进行修复处理,并与相关业主沟通解释,相关业主不同意进行修复处理。之后,双方就房屋质量问题多次进行协商沟通,但双方一直未达成共识。2014年4月,10号楼业主联名投诉房屋质量问题,在经区质监站的协调下,开发商与业主进行了反复沟通。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2014年4月26日由施工单位委托具有建筑工程检测资质的烟台国泰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10号楼室内楼板及框架梁的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测,山东国泰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根据检测报告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是楼板裂缝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应对已有裂缝进行修复处理。开发商根据鉴定结论开始与业主进行耐心的解释沟通,签名的业主共9户:有1户已同意修复处理,现已修复完毕;有2户表示不用修复;有4户表示考虑是否需进行修复处理;尚有2户仍然在进行协商。12月30日,我局就该问题再次联系开发商了解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开发商表示于泽国不同意维修,要求退房。鉴于于泽国的要求不在建设行政部门协调处理范围内,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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