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改绿”政策的情况。2014年10月21日,省环保厅、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10月31日,经市局领导同意,我局组织新闻媒体对该《方案》进行了新闻宣传,11月7日,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山东省柴油车“黄改绿”治理企业申请条件和推荐名单的公告》,11月24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威海市黄标车“黄改绿”补贴管理实施意见》,12月22日,我局印发了《威海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公布威海市黄标车“黄改绿”办理工作程序的公告》,并进行了新闻宣传。《公告》中包括了机动车“黄改绿”的对象及条件、“黄改绿”车辆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材料、申请治理改造工作流程、柴油车“黄改绿”补贴申领及补贴标准、办理地点和治理企业名单等内容。另经落实,2014年12月16日,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是全省第一个出台工作方案地市,截至12月25日,我市是全省第二个出台工作方案的地市。关于“在冶口车管所检测线测尾气不合格,完后我又去草庙子测了一遍就合格了”的情况。根据《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要求,车辆进行环保检测时,车辆冷却液和润滑油温度不得低于80℃。车辆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预热,以保证冷却液和润滑油温度能够达到检测要求。未经充分预热的车辆进行检测时,会出现连续重复检测而检测数值差距较大的情况。因此,会出现网民反映的“在冶口车管所检测线测尾气不合格而又去草庙子测了一遍就合格”的情况。根据省环保厅关于检测线一致性比对要求,同一检测站的检测线比对误差在10%以内,不同检测站的检测线比对误差在20%以内,而汇通站(冶口车管所检测线)与百合站(草庙子检测线)属于不同检测站,比对误差允许在20%以内,因此在两个不同检测站出现不同的检测结果是正常现象。2014年12月25日,我局对汇通站和百合站进行了一次线间比对。经比对,比对误差为11.2%,符合省环保厅关于检测线一致性比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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