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分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答: 1.关于“小商品附近,同样两家卖香烟的,为什么有的查有的不查”的问题。 威海市烟草专卖局目前负责管理全市辖区11000多个卷烟零售户,对卷烟零售户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烟草专卖局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对于一贯守法经营的卷烟零售户,规定要求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45天内到店检查一次;对于在一定时间内曾经有过违法经营行为的卷烟零售户,要求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每半个月到店检查一次。这样做的目的是对于长期守法经营的卷烟零售户给予充分信任,尽量减少到店检查所带来的干扰;对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大监管力度,直至其守法经营。另外,对于有群众举报的,烟草专卖局会安排专卖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的卷烟零售户及时进行检查。 2.关于“几家销售点卖的都是一个地方送的烟,为什么有的罚款,有的不管”的问题。 香烟、烟叶、烟丝、烟用丝束、烟机等统称为烟草专卖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通俗的讲,个人或单位要经营卷烟首先要向当地的烟草专卖局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取得零售许可证后要接受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所销售的卷烟要在当地烟草公司进货,在此渠道以外进货销售属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 3.关于“烟草管理混乱,凭什么要销售指定的货,价格贵利润少,背后的利益谁得了”的问题。 烟草专卖局对市场的监管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常抓不懈,市场秩序是比较规范有序的。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烟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假破网、打私断源专项行动、打击互联网和物流快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以及严厉打击真品卷烟非法流通等市场整治活动,极大地净化了卷烟市场。年内共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910起,查获非法卷烟763.65万支、涉案价值470.55万元。查获万元以上案件145起,其中5万元以上大要案10起。破获符合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标准网络案件4起。烟草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组织货源,尊重客户意愿,客户可以通过网上订货、电话订货等方式,自主选择所需要的卷烟品牌和规格。卷烟价格方面,市级烟草公司无定价权,所有卷烟价格均由国家局批复、省局(公司)下达执行。至于销售卷烟收入情况,以去年为例,全国烟草行业实现税利总额9559.8亿元,增长10.5%,上缴财政总额8161.2亿元,增长13.9%。 4.关于“不卖到一定数量就查,是否应该”的问题。 烟草专卖局(公司)从不以卷烟销量多少为划分标准,对零售户进行分类监管,执法和检查都按照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依法进行。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由于线索不够详细,所以无法进一步核实。欢迎您播打“12313”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并提供有效线索,如果情况属实,我们将认真纠正,并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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