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前,泊于镇政府下发通知,要求相关村取消对列入水库征地范围内果树的管理,同时禁止在列入水库征地范围内的土地上新栽种果树。 2.泊于水库项目目前正在省发改委办理立项,立项批复后,就可以进行征地。根据《山东省征地管理办法》的规定,自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工作人员与刘水仙取得联系,将上述情况告知其本人,刘水仙对我局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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